【分享】大数据思维下的保险业变革

2014-7-15  ●  大数据 互联网+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保险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涵盖官网、微博、微信、综合电商等多样化的互联网创新营销模式,不仅让险企尝尽甜头,更令险企意欲在大数据时代的开端之时掘金创业。

    借助大数据和互联网,传统金融行业之间的竞争开始加剧,尤其是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跨界企业成为金融业的潜在竞争者,金融综合经营呈现出新的局面。在这种新的竞争格局下,监管机构应深刻理解新的竞争格局给风险防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并善于运用大数据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保险行业而言,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技术,改造自身的业务和管理流程,为险企的渠道转型做好准备。在一次行业论坛上,“大数据时代的保险创新”引发了经营者和监管者的广泛思考。

    技术颠覆现代保险商业模式

    保险立业之本是大数法则,而大数据将挑战大数法则,这是大数据时代的重要特征。那么,对于传统产业而言,应以何种心态迎接大数据时代呢?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王和认为,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全时空和无边界的大规模协作将成为可能,这对于传统产业将带来新商业模式的涌现。

    “大数据给我国金融业带来了一个弯道超车的机会,我们应该珍惜并利用好这个机会,要站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金融需求的高度来看待大数据的影响。”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在传统金融运作模式下,金融机构评估消费者的信用状况、消费能力、消费意愿的能力不强,导致部分金融领域产品服务定价过高,部分领域成为剩余市场,这与实际的金融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在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对于消费者要全方位评估,进而实现精准定价和精准营销,使更多的群众能够享受到合理的金融服务。王祖继认为,从这个角度来说,要抓住大数据机遇,推进金融创新,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金融需求,是我国金融业的使命所在。他同时指出:“在大数据时代,金融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更加多元化。从金融业内部来看,金融综合经营呈现新的局面,竞争逐渐加剧。从整个社会情况看,大数据的发展使产业边际更趋于模糊。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跨界企业成为金融业的潜在竞争者,在这样新的竞争格局下,传统金融业必须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技术,改造自身的业务和管理流程。

    “如果一家企业能够很好地理解消费者就是生产者,品牌的真正属主是消费者的深刻内涵并用心实践,就一定能够做到基业长青。”王和认为,在个性化时代,满足个性化的需求经历了从个性化产品到个性化的服务,再从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到个性化的客户体验。这是个性化满足的不同层次,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提升。最终会实现一种基于个性化的经营与管理,其关键在于对人性的尊重和关照。在此基础上,“自金融”时代的到来是必然的。金融保险业的经营模式将从“价差”时代走向“服务”时代。

    大数据突破风险界限引发思考

    “大数据和互联网的发展使保险业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大数据技术可以突破现有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的界限,使原来不能承保的风险变为可保风险,扩大了保险业的保障范围。”王祖继表示,“大数据技术可更有效地发现客户和客户的潜在需求进行精准营销,特别是在财产保险中标准化产品的营销,大数据和互联网的运用,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用户体验,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改善保险业的形象。”

    大数据时代对保险企业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大数据能否成为保险新利器?”华泰财险副总经理廖迎辉认为,要挖掘大数据时代的商机,保险公司首先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加以合理运用。保险真正基于大数据时代的变革,会涉及产品研发、定价、营销、渠道、理赔、服务等因素,相对应的,保险业要真正面对大数据时代,就要先着手从内部进行资源整合,涉及资源分配、运作模式、组织架构等层面。而这样也带来了新的困惑,即:利用大数据进行的大量前期投入,到底能带来多大的商业利益和预期?这些问题对于保险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一定属于基于新技术创新应用的商业模式创新。因此,就保险业如何面对和迎接大数据问题,王和建议,一是要对大数据有专业、深刻和前瞻性的认识;二是需要有一种基于大数据的思维模式,这个思维模式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去边界化”;三是需要重视并投入大数据人才的培养;四是发现并获取数据、解构数据和重构数据。解构和重构是大数据时代的关键能力,需要有大量的数据工程师和数据科学家,我们需要用大数据的思维去思考保险业未来的商业模式再造问题。

    对于大数据技术在保险业应用的理解,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保险事业部总监胡乐天则认为:“大数据的产生,是根据客户需求、平台的需求而产生的。而保险网销平台不仅是一个销售渠道,平台存在的价值在于更多地与传统保险行业的业态建立一个纽带,有业务的交集、有理念的碰撞,并且在此基础上利用大数据进行研发创新,而不只是定位精准营销。大数据更多地应进入到风险定价、前端核保、后端理赔风险防控等环节当中。

    战略层面重视大数据带动变革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是无法阻挡的,这也必然引发金融行业的重要变革。要顺应大数据的要求,深入推进保险业创新发展和监管体系的完善,在战略层面予以重视,并以此为契机,提升保险业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监管体系。对此,王祖继提出了以下观点。

    一是建立适应大数据要求的数据治理架构。在战略上,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研究制定大数据战略,统筹规划大数据应用;在文化上,要营造数据文化,将现有数据转化为信息资源,让决策更加有的放矢,让发展更加贴近市场;在管理上,要进一步健全数据管理决策机制和内部协调机制,提高数据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在监管上,要提高数据采集能力、分析能力和实用能力,把大量沉睡的数据变为有利于改进监管的信息,为实施动态监管、过程监管和实时监管,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数据和技术上的支持。

    二是加快信息化基础建设。保险业必须建立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信息化基础架构,搭建基础数据技术平台,统筹好历史数据和当前采集数据的关系,统筹好大数据背景下的精算技术、统计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的融合,统筹好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使用,充分挖掘历史积累保险数据的潜在价值,提升分析现实数据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和数据公司的合作。保险公司要切实加强同互联网企业和数据公司的战略合作,提高内外部数据信息的整合能力。

    四是防范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风险。各保险机构都要严格遵守保险监管机构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安全培训,提升信息安全技术,完善信息安全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与大数据时代相适应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五是加强保险业大数据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大数据的运用关键是需要专业的数据人才,各保险机构要下大力气舍得投入,抓好大数据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着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表现卓越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六是创造良好的大数据时代监管环境。保险监管机构要顺应大数据时代潮流,为行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强化基础建设,建立大数据的质量标准,消除壁垒,推进信息共享,建立信息隐私保护制度,加强信息的安全保护,建立安全有效的大数据共享使用环境;鼓励包容创新,以开放的心态支持保险机构运用大数据进行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有益创新,并在监管上及时跟进;完善监管制度,对保险市场基于大数据的新事物的新探索,适时制定监管制度加以规范,减少监管死角和监管真空地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避免过度监管;防范创新风险,加强对风险的预警跟踪,对大数据时代下新的风险形态保持足够的敏感和警惕,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客户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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